湖南省皮肤健康与美容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
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湖南省皮肤健康与美容研究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本次会议选举湖南省皮肤健康与美容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、监事会及会长、监事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
二、第一届理事会、监事会由全体参加会议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, 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均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,监事长由会员大会直接表决通过。理事候选人、监事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提出建议名单,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由本会筹备组提出建议名单,提交理事会进行表决。

三、第一届理事会、监事会的选举应在参会会员超过 2/3、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的选举应在参会理事超过 2/3、2/3 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四、理事、监事的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,表决形式为举手表决; 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的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,表决形式为无记名投票表决。

五、本选举办法提交2019年04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。